下列有关公司董事、临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2009年新制度)

admin2013-08-25  63

问题 下列有关公司董事、临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2009年新制度)

选项 A、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B、公司董事可以兼任公司临事
C、公司经理可以兼任公司临事
D、公司董事会秘书可以兼任公司临事

答案A

解析 选项BCD: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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