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某外出经商多年下落不明,其妻钱某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顾某宣告死亡之日为2005年3月16日。由于顾某无遗嘱,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钱某继承的遗产中包括一台价值4180元的电冰箱。2006年1月16日,钱某与李某结婚。2006年2月,顾某突然出

admin2016-11-23  29

问题 顾某外出经商多年下落不明,其妻钱某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顾某宣告死亡之日为2005年3月16日。由于顾某无遗嘱,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钱某继承的遗产中包括一台价值4180元的电冰箱。2006年1月16日,钱某与李某结婚。2006年2月,顾某突然出现,并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了其死亡宣告。
在顾某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有权继承其遗产的人包括(    )。

选项 A、顾某的外祖母
B、顾某的妹妹
C、顾某的侄子
D、顾某的养女

答案D

解析 顾某被宣告死亡,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财产发生法定继承。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中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所以,顾某的养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D正确。顾某的外祖母、妹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第一顺序继承存在的情况下无继承权,顾某的侄子无继承权,A、B、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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