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和谢某系长沙县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二人受命在对该县万福祥股份有限公司突击进行税务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存在较为明显的转移应纳税货物、隐匿应纳税收人等行为。税务局经研究决定,查封货物并通知该公司开户行冻结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资金200万元,责令该公司限期

admin2016-06-30  34

问题 陈某和谢某系长沙县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二人受命在对该县万福祥股份有限公司突击进行税务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存在较为明显的转移应纳税货物、隐匿应纳税收人等行为。税务局经研究决定,查封货物并通知该公司开户行冻结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资金200万元,责令该公司限期缴纳应缴税款60万元并处罚款30万元。万福祥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向长沙市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长沙市国家税务局经复议决定,万福祥股份有限公司应限期缴纳税款48万元并处罚款42万元。万福祥股份有限公司对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诉讼,并要求赔偿其因账户被冻结而导致的合同预期利益损失100万元。
【问题】
哪一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为什么?

选项

答案长沙县国家税务局所在地法院和长沙市国家税务局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本案中原告可以选择长沙县国家税务局所在地法院或长沙市国家税务局所在地法院任一法院起诉。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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