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大型综合商场工程,建筑面积49500m2,地下1层,地上3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安投资为22000.00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工期自2013年8月1日

admin2019-04-04  41

问题 【背景资料】
    某大型综合商场工程,建筑面积49500m2,地下1层,地上3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安投资为22000.00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工期自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面向国内公开招标,有6家施工单位通过了资格预审进行投标。
    从工程招标至竣工决算的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市建委制定了专门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期限内,先后有A、B、C三家单位对招标文件提出了疑问,建设单位以一对一的形式书面进行了答复。经过评标委员会严格评审,最终确定E单位中标。双方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幕墙工程为专业分包)。
    事件二:E单位的投标报价构成如下:分部分项工程费为16100.00万元,措施项目费为1800.00万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为322.00万元,其他项目费为1200.00万元,暂列金额为1000.00万元,管理费10%,利润5%,规费1%,税金3.413%。
    事件三: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工程预付款;但合同中未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预支付比例,双方协商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最低预支付比例进行支付。
    事件四:E施工单位对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只有E单位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专职安全管理人员。E施工单位要求项目部整改。
    事件五: 2014年3月30日工程竣工验收,5月1日双方完成竣工决算,双方书面签字确认于2014年5月20日前由建设单位支付未付工程款560万元(不含5%的保修金)给E施工单位。此后,E施工单位三次书面要求建设单位支付所欠款项,但是截止8月30日建设单位仍未支付560万元的工程款。随即E施工单位以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设单位支付欠款560万元,以及拖欠利息5.2万元、违约金10万元。
事件五中,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自竣工之日起共计多少个月?E单位诉讼是否成立?其可以行使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多少万元?

选项

答案(1)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因此,该E单位诉讼成立。 (3)可以行使的优先受偿权=560+5.2=565.2(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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