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某创业板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做法,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是( )。[2016年5月真题] Ⅰ.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Ⅱ.公司章程中规定董事会秘书由公司总经理兼任 Ⅲ.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只设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未设审计委员会 Ⅳ.薪

admin2022-08-17  27

问题 下列关于某创业板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做法,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是(          )。[2016年5月真题]
Ⅰ.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Ⅱ.公司章程中规定董事会秘书由公司总经理兼任
Ⅲ.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只设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未设审计委员会
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5名人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Ⅴ.提名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审查与候选董事相关的薪酬政策

选项 A、Ⅰ、Ⅱ
B、Ⅰ、Ⅱ、Ⅳ
C、Ⅱ、Ⅲ、Ⅴ
D、Ⅲ、Ⅳ、Ⅴ
E、Ⅰ、Ⅱ、Ⅴ

答案A

解析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第38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2.3.4条规定,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在董事会中设立专门委员会。公司章程中应当对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责等作出规定。第3.2.6条规定,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Ⅰ项,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可以由董事长担任。Ⅱ项,董事会秘书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总经理属于高级管理人员。Ⅲ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3.1.17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Ⅳ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成员的多数,所以独立董事应至少为3名。Ⅴ项,审查薪酬政策属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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