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合并、分立或终止的,( )可以做为特殊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admin2009-02-15  35

问题 有权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合并、分立或终止的,(    )可以做为特殊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选项 A、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主管单位
B、承受其财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C、有权处理其债务关系、控股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D、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答案D

解析 有权提出复议申请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合并、分立或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特殊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xp2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