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蓝天公司是2000年3月成立的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资产2000万元,总负债1000万元。因业务开展顺利,董事会于 2006年6月1日决定,即日起正式实施以下方案:(1)以蓝天公司名义投资100万元,与大地公司组建合伙企业;(2)以蓝天公司名义向跃
案情:蓝天公司是2000年3月成立的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资产2000万元,总负债1000万元。因业务开展顺利,董事会于 2006年6月1日决定,即日起正式实施以下方案:(1)以蓝天公司名义投资100万元,与大地公司组建合伙企业;(2)以蓝天公司名义向跃
admin
2008-12-16
42
问题
案情:蓝天公司是2000年3月成立的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资产2000万元,总负债1000万元。因业务开展顺利,董事会于 2006年6月1日决定,即日起正式实施以下方案:(1)以蓝天公司名义投资100万元,与大地公司组建合伙企业;(2)以蓝天公司名义向跃进有限责任公司投资600万元; (3)聘任赵某为公司经理;(4)在公司内增设市场发展部,重点开拓海外市场。
事后不久当蓝天公司的股东大会得知董事会的上述方案后,提出以下异议:(1)聘任公司经理是股东大会的职权,董事会无权聘任;(2)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也是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董事会不得做出; (3)董事会会议必须由2/3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而该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只达到 1/2以上,不符合法定人数;(4)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该次会议有1名董事因出差在外,书面委托了另一位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是非法的。同时,股东大会认为董事王某能力低下,不能尽职,遂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将其更换;
董事会则认为,董事会的方案(3)与(4)完全是在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内做出的,并未越权。董事会的举行程序完全是合法的,所有方案均已得到了出席会议的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应当执行。而且,股东大会更换董事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更换董事王某的行为在程序上不合法。
问题:
选项
答案
股份有限公司只能承担有限责任,不可以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而负无限责任,故决议(1)不合法。公司对外总投资没有法律限制,本案中蓝天公司净资产为1000万元 (2000万元减去1000万元),对外投资总额为600万元合法。
解析
《公司法》第15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v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公安机关依法监视居住。对王某和张某来说,他们都应当遵守的规定包括()。
县烟草专卖局发现刘某销售某品牌外国香烟,执法人员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并制作了现场笔录。因刘某拒绝签名,随行电视台记者张某作为见证人在笔录上签名,该局当场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15条外国香烟。刘某不服该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县烟草专卖局向法院提交了
某市工商局决定吊销中外合资企业联华公司营业执照,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中方代表)徐某决定不对此起诉,外方乙企业的投资则还未收回,不愿意终止经营。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复议申请形式包括()。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时间内提出。
张某因杀人而被提起公诉,有可能被判处死刑。在法院审判中,张某提出了回避申请。由于张某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决定为其指定辩护人。张某不承认自己有杀人行为,公诉机关通过一系列证据证明了张某的杀人行为。在张某的案件中,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包括()。
张某因杀人而被提起公诉,有可能被判处死刑。在法院审判中,张某提出了回避申请。由于张某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决定为其指定辩护人。张某不承认自己有杀人行为,公诉机关通过一系列证据证明了张某的杀人行为。如果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而且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应当为其指
王某是某公司经理,2009年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同时,王某还挪用本公司一笔数额较大的资金借贷给他人,半年后归还。经查,王某还用虚构事实的方法,从公司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后王某在服刑期间,检举监狱外的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随机试题
黄疸患者,身目俱黄,黄色鲜明,恶心欲吐,发热恶寒,无汗身痛,小便短赤,舌苔薄黄腻,脉弦滑。治疗应首选()
患者,男,32岁,水肿,少尿,尿蛋白+++,红细胞5~10个/HP,白细胞2~3个/HP,诊断为慢性肾小球肾炎。下列护理诊断不正确的是
在输送介质为热水的水平管道上,偏心异径管的连接方式应为()。
背景资料某工程,施工单位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出报价(见下表)。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0%,从工程进度款累计总额达到合同总价10%的月份开始,按当月工程进度款的30%扣回,扣完为止;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采用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下列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和计算的应纳税额正确的是()。
某企业打算在未来2年内,每半年末存入10万元,年利率10%,每半年复利一次,则对于该系列流量现值的计算,下列式子正确的是()。
(2016·山西)教师进行教学设计的依据主要是()
某地召开有关《红楼梦》的小型学术研讨会。与会者中,4个是北方人,3个是黑龙江人,1个是贵州人;3个是作家,2个是文学评论家,1个是教授:以上提到的是全体与会者。根据以上陈述,参加该研讨会的最少可能有几人?最多可能有几人?
在利用菜单编辑器设计菜单时,为了把组合键“Alt+X”设置为“退出(X)”菜单项的访问键,可以将该菜单项的标题设置为()。
wrongwithitWhatwelcomerightareaboutpleaseAllisdoA:Fillintheform.pleas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