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第109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如何理解本条规定的

admin2019-07-10  43

问题 《民法总则》第109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如何理解本条规定的“人格尊严”的含义?

选项

答案民事主体作为一个人所应当享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并且应当受到社会和他人最起码的尊重。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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