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5年3月1日,甲房地产公司(简称“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简称“乙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开发的景明写字楼项目,工程价款5000万元,工期14个月,竣工验收后付款。工程将要竣工时,甲公司因资金短缺,无力继续提供约定由其
2015年3月1日,甲房地产公司(简称“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简称“乙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开发的景明写字楼项目,工程价款5000万元,工期14个月,竣工验收后付款。工程将要竣工时,甲公司因资金短缺,无力继续提供约定由其
admin
2022-03-09
39
问题
2015年3月1日,甲房地产公司(简称“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简称“乙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开发的景明写字楼项目,工程价款5000万元,工期14个月,竣工验收后付款。工程将要竣工时,甲公司因资金短缺,无力继续提供约定由其提供的部分建筑材料。
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乙公司遂以自有资金500万元购买部分建筑材料用于该工程,
工程如期完成。对于乙公司的垫资,双方未作任何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甲公司支付了3000万元工程款,剩余2000万元工程款及乙公司垫付的500万元建筑材料款尚未支付。
2016年6月22日,甲公司为投资其他房地产项目,以景明写字楼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2.5亿元,同时办理了抵押登记。该借款到期后,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全部偿还,尚欠丙银行借款本息2亿元。
2016年,乙公司开始涉足房地产开发业务,并于7月12日以2.3亿元的价格,从丁房地产公司(简称“丁公司”)处受让一块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建设西山公寓住宅项目。乙公司在取得该块土地使用权时,向丁公司支付了1.3亿元土地转让金。根据双方约定,剩余1亿元转让金应于2017年5月31日前支付完毕。同时,甲公司以景明写字楼作抵押,为乙公司所欠丁公司的1亿元土地转让金提供担保,双方亦办理了抵押登记。
西山公寓项目竣工后,因市场低迷而滞销。为缓解困境,乙公司于2017年6月8日,以西山公寓作抵押,从戊银行处获得一笔借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双方约定,一旦乙公司连续3个月不能偿还借款利息,戊银行即可行使抵押权。
2017年10月29日,吴某以11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西山公寓住房一套,并一次性付清了房款。但乙公司未将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的事实告知吴某。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2017年12月27日被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在申报破产债权时.乙公司就其2000万元的工程余款和500万元的垫资款、丙银行就甲公司尚未偿还的2亿元借款本息、丁公司就其1亿元土地转让金,均主张以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全额优先受偿。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为2.7亿元。
鉴于乙公司停止偿还借款利息已超过3个月,2018年3月20日,戊银行行使对西山公寓的抵押权,申请人民法院拍卖西山公寓。至此,吴某方知其所购商品房已被设定抵押,遂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乙公司返还110万元购房款并赔偿损失,此外,还要求乙公司另行支付110万元惩罚性赔偿金。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所欠丙银行的2亿元借款本息能否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甲公司所欠丙银行的2亿元借款本息能够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有抵押担保的债权人有权就抵押物的拍卖所得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偿。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同一物上并存数个抵押权的,登记在先的抵押权优先于登记在后的抵押权得到清偿。丙银行的抵押权顺位优先于丁公司的抵押权,故应从拍卖款中优先得到全部2亿元的清偿。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uy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2013年)2011年10月12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合同,借款3000万元用于技术改造,期限3年。甲公司以所属10台数控机床向乙银行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应乙银行的要求,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前述债务向乙银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但未约定与抵押
甲对乙的债务清偿期已届满却未履行,乙欲就甲对他人享有的债权提起代位权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享有的下列债权中,乙可代位行使的是()。(2015年)
(2013年)2011年9月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以每台30万元的价格购买20台货车。双方约定,甲公司应在乙公司交货后半年内付清全部货款,并以甲公司通过划拔方式取得的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10月12日,乙公司交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应当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有()。(2005年)
甲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其董事会作出的下列决议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并以其所持有的某上市公司的股权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该质权的设立时间是()。
(2014年)2007年11月,A公司向B银行借款2000万元,期限2年。A公司将其所属一栋房屋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2008年1月,A公司与C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将该房屋出租给C公司,租期5年,月租金5万元,每年1月底前一次付清全年租金。2009年
冯某与张某口头约定将一处门面房租给张某,租期2年,租金每月1000元。合同履行1年后,张某向冯某提出能否转租给翁某,冯某表示同意。张某遂与翁某达成租期1年、月租金1200元的口头协议。翁某接手后,擅自拆除了门面房隔墙,冯某得知后欲收回房屋。根据合同法律制度
甲受乙胁迫开出一张以甲为付款人,以乙为收款人的汇票,之后乙通过背书将该汇票赠与丙,丙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与丁,以支付货款。丙、丁对乙胁迫甲取得票据一事毫不知情。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2008年)
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对于境内企业向境外直接投资采取的管理方式是()。(2015年)
随机试题
患儿,8岁。因高热、剧烈头痛、喷射状呕吐就诊,以化脓性脑膜炎收住入院,医嘱给予腰椎穿刺术行脑脊液检查,护士有关腰椎穿刺术的护理措施不正确的是()
局部止血法是鼻出血的首选治疗方法。()
下列关于固定制造费用差异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新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由()签发。
提出“泛智”教育思想,探讨“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类的全部艺术”的教育家是()。
在某次考试中,有3个关于北京旅游景点的问题,要求考生每题选择某个景点的名称作为唯一答案。其中6位考生关于上述3个问题的答案依次如下:第一位考生:天坛、天坛、天安门;第二位考生:天安门、天安门、天坛:第三位考生:故宫、故宫、天坛
从高层决心和公众自觉方面看,大气污染治理的步伐不断加快。调整能源结构、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政府更有所作为,这是无可争议的重头。同时,作为每位公民却可做到少些抱怨,多些从自身做起,比如不放鞭炮、多乘坐公共交通等等。作者通过这段文字主要想表达的是()。
A.主承托区B.副承托区C.边缘封闭区D.翼缘区E.缓冲区全口义齿覆盖的上、下牙槽嵴顶区属于()。
某仓库有两名发货员,一名审核员。当顾客提货时,只要发货员空闲,允许顾客进入仓库提货,顾客离开时,审核员检验顾客提货是否正确。其工作流程如右下图所示。为了利用PV操作正确地协调他们之间的工作,设置了两个信号量S1和S2,且S1的初值为2, S2的初值为1。图
Along-standingtheoryaboutthemigrationofgreenturtleswas(i)______byaninnovativemarinebiologistwhograciouslydefus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