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校教师2006年11月从美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不含税)收入20000元,该收入在美国已纳个人所得税3000元;同时从韩国取得利息(不含税)收入2800元,该收入在韩国已纳个人所得税600元。该教师当月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额( )元。

admin2020-12-17  37

问题 某高校教师2006年11月从美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不含税)收入20000元,该收入在美国已纳个人所得税3000元;同时从韩国取得利息(不含税)收入2800元,该收入在韩国已纳个人所得税600元。该教师当月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额(    )元。

选项 A、680
B、580
C、760
D、856

答案4

解析 从美国取得的收入应该补税=(20000+3000)×80%×20%-3000=680(元)从韩国取得的收入应该补税=(2800+600)×20%-600=80(元)合计应该在我国补税=680+80=7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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