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 2011年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宣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

admin2015-05-25  37

问题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
    2011年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宣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2014年3月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再次强调,要编制立法规划,推动申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完善。  
——摘编自人民网(2014年3月9日、2011年3月10日)
    材料2
    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摘自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四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2013年2月23日)
    材料3
    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废止44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相关决定指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审判、检察工作实际需要,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对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联合制发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决定废止在此期间制发的44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这些司法解释和文件,有的是因为内容已经不适用,有的是因为社会形势发生变化不再适用,还有的是因为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等。
    我国于2012年12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于2013年7月1日正式生效。与1996年颁布实施的老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比,新法的内容从原来的50条扩展到了85条,而新增条款多属于对老年人的社会服务范畴。新法首次从法律上明确了将农历九月九日定为老年节。
    ——摘编自新华网(2013年1月18日、2013年7月2日)
    (1)如何理解“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
    (2)为什么法律体系形成以后还要继续完善?

选项

答案(1)重点立法依据的是要区分法律手段和其他调整手段的关系,需要用法律调整的才通过立法来规范,以更好地发挥法制的功能和作用。立、改、废都是法律创制的形式之一。国家创制法律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制定,二是认可。其中制定是指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立、改、废都是为了使法律更加完善。 (2)首先,法律体系的形成不代表完善。其次,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其中生产力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制约法律的发展程度。第三,中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整个国家还处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期,社会制度还需要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这就决定了我们的法律体系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必须与时俱进,要适应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加以完善。第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是为了更好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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