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的审理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公开审判、回避等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二第65题)

admin2016-07-01  27

问题 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的审理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公开审判、回避等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二第65题)

选项 A、体现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B、体现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的要求
C、表明违反法定程序严重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D、表明程序公正具有独立的价值

答案B,C,D

解析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的,公、检、法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时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选项A考查的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可知,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刑事诉讼中公、检、法三机关处理相互关系的一项基本准则。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规定,仅涉及上下级法院之间监督指导与被监督指导的关系,并不涉及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关系,因此选项A错误。
    选项B考查的是法定程序原则。法定程序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在立法方面要求刑事诉讼程序应当由法律事先明确规定;二是在司法方面要求刑事诉讼活动应当依据国家法律规定的刑事程序来进行。题中的规定正体现了上述含义,选项B正确。
    对于选项C,一审法院的审理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公开审判、回避等规定,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一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裁定,因此正确。
    在刑事诉讼中,程序公正的价值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保证实体价值的实现;二是本身所具有的独立价值,即对程序正义、民主法治精神等的体现。本题中,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的审理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公开审判、回避等规定时,不论其裁判在实体上是否公正、正确。都只能作出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裁定,这种规定体现了程序公正的独立价值。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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