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选区选举地方人大代表,代表名额2人。第一次投票结果按得票多少排序为:甲、乙、丙、丁。其中甲票数过半,对此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dmin2018-03-26  39

问题 某选区选举地方人大代表,代表名额2人。第一次投票结果按得票多少排序为:甲、乙、丙、丁。其中甲票数过半,对此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选项 A、甲、乙当选
B、甲当选,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C、甲当选,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D、无人当选,甲、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答案C

解析 《选举法》第44条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法第30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所以甲当选,乙、丙另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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