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A公司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其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可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 000万元以下的担保,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甲为A公司的董事长,未持有A公司股票。12月,A公司的股价跌人低谷,甲拟购入A公司10万股股票,因自有
A公司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其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可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 000万元以下的担保,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甲为A公司的董事长,未持有A公司股票。12月,A公司的股价跌人低谷,甲拟购入A公司10万股股票,因自有
admin
2018-02-01
36
问题
A公司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其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可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 000万元以下的担保,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甲为A公司的董事长,未持有A公司股票。12月,A公司的股价跌人低谷,甲拟购入A公司10万股股票,因自有资金不足,甲向同为A公司董事的乙请求借款200万元。但乙提出:只有在有担保时,才愿意提供借款,甲请求A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12月20日,A公司召开董事会,A公司共有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有6人(包括甲和乙)。董事会会议讨论了A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等问题,并讨论了为甲提供担保的问题,董事会认为甲的经济状况良好,信用风险不大,同意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在董事会讨论该担保事项和对此进行决议时,甲和乙均予以回避,且未参与表决,其余4位董事一致投票通过了为甲向乙借款提供担保的决议。12月25日,甲在获得200万元借款之后,以每股22元的价格买入A公司股票10万股,并向A公司报告,1月5日,甲以每股26元的价格出售了3万股股票,并向A公司报告。丙在1月5日买入A公司股票1万股,成为A公司的股东,丙从A公司的公告中发现了A公司为甲提供担保及甲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事情后,于1月9日要求A公司董事会收回甲买卖股票的收益,董事会一直未予以理会。2月12日,丙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了两个诉讼,在第1个诉讼中,丙请求撤销董事会决议,理由是董事会批准A公司为甲提供担保的决议只有4位董事同意,不足全体董事过半数;在第2个诉讼中,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A公司。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A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A公司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将其持有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公司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ed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实需要加速折旧的,可以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的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箅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所得中,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是()。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是()。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如果贺某打算放弃对陈某的抵押权,并将这一情况通知了张某。张某表示反对。根据物权
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2013年4月1日在上海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13年4月10日在厦门交货并付款。双方就合同纠纷管辖权未作约定。其后,甲公司依约交货,但乙公司拒绝付款。经交涉无效,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某市公司的下列人员中,不得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人的有()。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申请上市的封闭式基金应具备的条件有()
某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王某因违反规定造成公司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王某任职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随机试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人力资源操作计划的是()
下列做法符合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原则的是
晨僵表现最明显常出现在
2011年卷四案情:经工商局核准,甲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木材切片加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由乙公司供应加工木材1万吨。不久,省林业局致函甲公司,告知按照本省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新建木材加工企业必须经省林业局办理木材加工许可证后,
【2015年安徽.单选】下列关于错觉的表述正确的是()。
一名粒子物理学家开玩笑说:自1950年以来,所有的费米子都是在美国发现的,所有的玻色子都是在欧洲发现的。很遗憾,希格斯粒子是玻色子,所以,它不可能在美国被发现。必须补充下面哪一项假设,上述推理才能成立?
以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为标准,法律可以分为()。(2012年单选11)
【B1】【B13】
Sir.WilliamThompsonwasverydeaf(聋的)buthedidn’twantpeopletoknowthis.Oneeveninghehadinvitedseveralfriendstod
Usefuldrugsaremadefrominorganicsubstancesorareplantandanimalby-product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