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贸企业,2012年度实现的产品销售收入1 800万元,支付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200万元(含残疾职工工资50万元),业务招待费80万元,职工福利费6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0万元,利润总额为200万元。 已知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要

admin2013-11-07  37

问题 某商贸企业,2012年度实现的产品销售收入1 800万元,支付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200万元(含残疾职工工资50万元),业务招待费80万元,职工福利费6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0万元,利润总额为200万元。
    已知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2012年度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为(          )万元。

选项 A、28
B、32
C、4
D、5

答案A,D

解析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则该企业2011年度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200×14%=28(万元)。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该企业2011年度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200×2.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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