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发现去年丢失的电动自行车被路人乙推行,便上前询问,乙称从朋友丙处购买,并出示了丙出具的付款收条。如甲想追回该自行车,可以提出下列哪些理由支持请求?(卷三2009年真题试卷第53题题)

admin2013-12-28  23

问题 甲发现去年丢失的电动自行车被路人乙推行,便上前询问,乙称从朋友丙处购买,并出示了丙出具的付款收条。如甲想追回该自行车,可以提出下列哪些理由支持请求?(卷三2009年真题试卷第53题题)

选项 A、甲丢失该自行车被丙拾得
B、丙从甲处偷了该自行车
C、乙明知道该自行车是丙从甲处偷来的仍然购买
D、乙向丙支付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

答案A,B,C,D

解析 依据物权法的基本原理,并非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都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占有脱离物,如遗失物或盗赃物,原则上不能适用善意取得。《物权法》第107条对遗失物的情形作出了规定。故A、B选项是应选项。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动产时是善意的,并且应以合理的价格转让。故C、D选项是应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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