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甲盗窃财物,数额较大,某区人民检察院向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因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甲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对适用简易程序也没有异议。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 问题: 1.如果人民法院在案件审

admin2014-11-03  35

问题 案情:甲盗窃财物,数额较大,某区人民检察院向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因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甲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对适用简易程序也没有异议。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
    问题:
    1.如果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发现甲的行为构成侵占罪,而非盗窃罪,则法院应如何处理?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对合议庭的组成和审限分别是如何规定的?
    3.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甲否认自己的罪行,并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提出异议,法院应该如何处理?如果法院要变更审理程序,对审理期限是否会带来影响?为什么?
    4.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不受一审普通程序的哪些程序限制?

选项

答案1.裁定终止审理。侵占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根据有关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没有告诉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2.第一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第二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3.第一问: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因为刑诉解释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第二问:如果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会对审理期限有影响。 《刑诉解释》规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审普通程序受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a5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