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公务员辞去公职与擅自离职、免职的区别。

admin2012-07-26  29

问题 试述公务员辞去公职与擅自离职、免职的区别。

选项

答案辞去公职和擅自离职的区别:辞去公职和擅自离职虽然都是公务员本人意愿的表现,但两者在法学上仍然存在质的区别:(1)公务员辞去公职的意愿是得到法律确认的,因而受到法律的保护;而擅自离职的意愿并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定,因此,擅自离职可以认为是公务员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从而承担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2)辞去公职是公务员自主择业的权利,公务员是否行使这种权利以及行使辞去公职的法律后果,法律不加干涉,由公务员自行处理;而擅自离职则是一种违纪行为。违纪行为是要追究责任的。因此,违纪行为的法律后果并不是公务员本人所能决定的,而是由公务员所在机关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公务员本人相应的处理。可见,擅自离职的法律后果是事先设定的。辞去公职与免职的区别:免职是公务员的任免机关按照一定的法律事由和经过法定的程序,免除公务员所担任职务的一种人事行政行为。免职是相对于任职而言的。虽然辞去公职和免职都属于公务员与行政机关职务关系的变更,但是,辞去公职与免职存在本质的差别:(1)性质不同。辞去公职是公务员的自主择业权利,是公务员自愿的法律行为;而免职则是机关的一项人事行政权利,是任免机关的单方面的法律行为,公务员必须服从。(2)发生的原因不同。辞去公职的原因是因公务员个人而引起的,是出于公务员的个人意愿;而免职则必须有法定的事由,如因转换职位任职的,离开工作岗位学习超过一定期限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等等。没有这些法定事由是不可能任意免职的。(3)导致的法律后果不同。辞去公职是公务员与机关职务关系的废除;而免职则有两种情况:一种因退休、离休、辞退等原因而引起的免职。这种免职是终止公务员与机关之间的职务关系;另一种是由于公务员职务的变更,工作岗位变换等原因引起的免职。这种免职不是公务员与机关职务关系的终止和公务员身份的消失,而是职务关系的变更,即免职是为了任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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