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2/57)

admin2021-04-01  21

问题 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2/57)

选项 A、甲既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同时又生产、销售假药的,应实行数罪并罚
B、乙为提高猪肉的瘦肉率,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由于生猪本身不是食品,故乙不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
C、丙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饼干,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但销售金额仅有500元。对丙应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论处
D、丁明知香肠不符合安全标准,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患,但误以为没有毒害而销售,事实上香肠中掺有有毒的非食品原料。对丁应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论处

答案A,C,D

解析 选项A正确,应选:《刑法》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第142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劣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二者的客观方面行为表现形式不同,前者为生产、销售假药,后者为生产、销售劣药。假药多数情况下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劣药的实质是药品质量和使用效能达不到标准规定和预期治疗效果。因假药和劣药的性质不同,两个罪名不是包含关系。甲生产、销售假药和生产、销售劣药是两个行为,而非一个行为,应数罪并罚。
    选项B错误,不选:《刑法》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根据《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使用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供人食用的动物,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选项C正确,应选:《刑法》第143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经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机构以鉴定,食品中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有害细菌或者其他污染物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具体的危险犯,不以实害结果或销售金额为犯罪成立的构成要件。丙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选项D正确,应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主观上不要求明知销售的是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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