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务院,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些选项?

admin2014-11-25  23

问题 关于国务院,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些选项?

选项 A、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B、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必须由总理签署才有法律效力
C、国务院的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议题由国务院各部门协商确定,所有问题必须经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总理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国务院的决定
D、国务院的会议分为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部际联席会议

答案C,D

解析 《宪法》第86条规定:“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故A项是正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5条规定:“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行政法规,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任免人员,由总理签署。”故B项是正确的。《宪法》第88条第3款规定:“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组织法》第4条规定:“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者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故C项表述不正确。《国务院组织法》第4条规定:“国务院会议分为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故D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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