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述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

admin2012-08-10  39

问题 试论述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

选项

答案黑格尔从发展的角度来看待法的内容,他说,自由理念的每个发展阶段都有其独特的法,因为每个阶段都是在其特有规定中的定在。这样,黑格尔就有了完整的法哲学体系。 首先,按照自由意志这一理念的发展阶段,意志首先是直接的,从而它的概念是抽象的,即人格;它的定在是直接的、外在的事物,这就是抽象法或形式法的领域。 其次,意志从外部定在出发在自身中反思,于是被规定为与普遍物对立的主观单一性。 最后.这两个环节的统一。 善的理念在自身意志和外部世界中获得了实现,主观意志也是现实的和必然的,这是伦理的领域。伦理的最初的定在又是某种自然的东西,它采取爱和感觉的形式,这就是家庭。在家庭的分裂和现象中,有了市民社会。当特殊意志的自由具有独立性时,它既是普遍的,又是客观的,这就是国家。国家的法比其他各个阶段都高,它是在最具体的形态中的自由,再在它上面的只有世界精神的那至高无上的绝对真理了。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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