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一法院对因共同海损而提起的诉讼无管辖权?

admin2009-08-08  26

问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一法院对因共同海损而提起的诉讼无管辖权?

选项 A、船舶最先到达地的人民法院
B、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共同海损理算地的人民法院
D、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无管辖权的法院自然就是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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