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新华公司是一家拥有11名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于某为法定代理人。A市政府为挽救濒临破产的风华企业,下发文件要求新华公司购买风华公司的一套闲置设备和积压货物。新华公司的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对此均表示反对,认为侵犯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新华公司是一家拥有11名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于某为法定代理人。A市政府为挽救濒临破产的风华企业,下发文件要求新华公司购买风华公司的一套闲置设备和积压货物。新华公司的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对此均表示反对,认为侵犯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dmin
2009-03-15
25
问题
新华公司是一家拥有11名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于某为法定代理人。A市政府为挽救濒临破产的风华企业,下发文件要求新华公司购买风华公司的一套闲置设备和积压货物。新华公司的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对此均表示反对,认为侵犯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新华公司和于某都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B、只能以新华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C、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公司本身都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D、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法定代表人于某和公司本身都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答案
2
解析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8条规定:“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由此可知,本案只能以企业的名义起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P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拾得王某的一只小羊拒不归还,李某将小羊从张某羊圈中抱走交给王某。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3/9)
甲公司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提供保证,乙公司将其基于与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而对丙公司享有的100万元债权出质给甲公司作反担保。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3/7)
个体工商户甲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未经乙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出卖给丙。后甲不能向乙履行到期债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3/12)
甲、乙、丙三人签订合伙协议并开始经营,但未取字号,未登记,也未推举负责人。其问,合伙人与顺利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淀粉加工设备一台,约定赁期限届满后设备归承租人所有。合同签订后,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选择和要求向设备生产商丁公司支付了价款。请回答下
甲带3岁孩子(按规定免票)乘坐长途客车,途中客车与乙驾驶的轿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甲身体受轻伤,随身携带的电脑摔坏,就医花费1000元,修理电脑花费2000元。孩子造成脑震荡,就医花费5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回忆/多)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在专利有效期限内独占实施甲公司的专利技术,并特别约定乙公司不得擅自改进该专利技术。后乙公司根据消费者的反馈意见,在未经甲公司许可的情形下对专利技术做了改进,并对改进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甲公司于2004年5月10日申请一项汽车轮胎的实用新型的专利,2007年6月1日获得专利权,2008年5月10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
甲用其拾得的乙的身份证在丙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致使乙的姓名被列入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经查,丙银行在办理发放信用卡之前,曾通过甲在该行留下的乙的电话(实为甲的电话)核实乙是否申请办理了信用卡。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
李某死后留下一套房屋和数十万存款,生前未立遗嘱。李某有三个女儿,并收养了一子。大女儿中年病故,留下一子。养子收入丰厚,却拒绝赡养李某。在两个女儿办理丧事期间,小女儿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留下一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
随机试题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A.高浓度吸氧B.持续低流量吸氧C.两者均可D.两者都不可行慢性呼吸衰竭的给氧方式是
男性,32岁。因一周来风心病加重来我院门诊,医生检查后诊断风心病并发右心功能不全,上级医生看完病历后认为下列哪项体征不符合右心功能不全,应复核
某男童,消瘦、低热、右髋痛,跛行步态腹股沟及臀部可触及囊性肿物,“4”字试验阳性,其最大可能的诊断是
A、炉甘石B、赭石C、滑石D、自然铜E、信石表面白色,质较软而细腻,用指甲可以刮下白粉的药材为
普惠制(GSP)全称为普遍优惠制度(GeneralizedSystemofPreference):指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制成品、半成品、某些初级产品)一种比正常关税更优惠的关税优惠制度。()
证券公司集中交易是指以集中的网络为技术支撑的,对证券公司各类需要通过委托、清算、交收才能完成的相关业务实行由证券公司总部直接管理的运营模式。()
甲出售一批货物给乙,双方约定由乙上门自提,乙遂与丙签订运输合同,由丙负责送货,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司机的过失造成货物灭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资料(一)智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达股份)系2003年在原国有企业智达集团股份公司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智达集团持有智达股份60%的股权。智达股份于2008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智达股份从2008年
简述清末的领事裁判权制度。(2010简66)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