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远机械厂是一国有企业,该厂于2003年6月1日被债权人申请破产,2003年8月1日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8月10日成立清算组,企业破产时管理的财产和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情况如下: (1)企业破产时经营管理的财产评估变现价值如下: ①第1号房产:

admin2010-06-25  40

问题 宏远机械厂是一国有企业,该厂于2003年6月1日被债权人申请破产,2003年8月1日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8月10日成立清算组,企业破产时管理的财产和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情况如下:
   (1)企业破产时经营管理的财产评估变现价值如下:
   ①第1号房产:价值300万元,全部用于对A银行的债务抵押;
   ②第2号房屋价值160万元,属于租用B公司的房屋;
   ③对外投资140万元;
   ④专利评估作价70万元;
   ⑤破产前职工的投资30万元;
   ⑥2000年12月1日破产企业主动放弃对G公司的到期债权100万元。
   (2)债权人中报的债权情况如下:
   ①A银行对该破产企业发放3年贷款,本金200万元,年利率10%,到期应计利息共60万元尚有1年到期;
   ②B公司拥有到期债权700万元;
   ③C公司因为破产企业担保,替破产企业偿还债务本息共350万元;
   ④D公司因清算组解除合同造成直接损失140万元,根据合同规定,违约金为30万元;
   ⑤欠税务机关税收罚款90万元。
   请回答如下问题:
该案件中哪些属于取回权,金额为多少? (    )

选项 A、第1号房产价值300万元,全部用于对A银行的债务抵押
B、第2号房屋价值160万元,属于租用B公司的房屋
C、破产前职工以资本金形式投入的款项(货币资金)30万元
D、2000年12月1日破产企业主动放弃对G公司的到期债权100万元

答案B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29条规定了取回权。第2号房屋160万元属于租用B企业的房屋, B企业可以通过清算组行使取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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