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省地区因连续降雨,导致甲省A市康康药厂生产废物未及时运输到指定的废物清理点,生产废物被雨水浸泡且蔓延到居民居住地附近的路面,造成环境污染。经群众举报,A市环境保护局了解情况后,立即向康康药厂送达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清扫废物并合理处理,恢复路面原状,并处以罚

admin2016-12-22  27

问题 甲省地区因连续降雨,导致甲省A市康康药厂生产废物未及时运输到指定的废物清理点,生产废物被雨水浸泡且蔓延到居民居住地附近的路面,造成环境污染。经群众举报,A市环境保护局了解情况后,立即向康康药厂送达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清扫废物并合理处理,恢复路面原状,并处以罚款5000元。随后康康药厂只是立即组织工作人员清扫废物并合理处理,但未按期缴纳罚款。康康药厂涉嫌生产假药,A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随即对其进行调查。确定违法事实后.拟对其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随即向康康药厂发出《吊销营业执照、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并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康康药厂要求听证,但是该局未按期举行听证就向康康药厂送达了《吊销营业执照、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康康药厂不服该处罚决定,向A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A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吊销营业执照、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具有可诉性
B、吊销营业执照、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有可诉性
C、康康药厂不服该处罚决定,应该向甲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行政复议,而不是A市政府
D、康康药厂要求听证,A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事项通知当事人
E、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处罚,则应当停止执行

答案B,D

解析 (1)选项A:吊销营业执照、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是行政机关事先通知的行为,是行政事实行为,并未对康康药厂产生实质的权利影响,不具有可诉性;(2)选项B:行政处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3)选项C: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4)选项E: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①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②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③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④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P42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