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关于法律溯及力,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关于法律溯及力,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21-03-22
30
问题
关于法律溯及力,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刑事法律若具有溯及力可能导致国家权力的滥用和扩张,也违反正义的原则
B、法治社会要求法律具有可预测性和确定性,而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符合这一要求
C、在某些现代民事法律中,为了保障公民权利,一定程度上承认法律有溯及力
D、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属于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E、在法律溯及力问题上,目前各国采用的通例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答案
A,B,C,E
解析
法的溯及力,也称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法是否具有溯及力,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情况是不同的。就有关侵权、违约的法律和刑事法律而言,一般以法律不溯及既往为原则。这是由于法律应当具有普遍性和可预测性,人们根据法律从事一定的行为,并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如果法律溯及既往,就是以今天的规则要求昨天的行为,就等于要求某人承担自己从未期望过的义务。败诉者将不是因为他违反了他已有的某个义务,而是因为他违反了一个事后才创造出来的新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惩罚。这是不公正的。但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并非绝对。目前各国采用的通例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我们也可以把这个原则称为“有利原则”,它同样具有其正当性或合理性基础。A、B、C、E四项正确。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责任法定原则、公正原则、效益原则和合理性原则,并没有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其属于法律适用原则。D项错误。故本题选ABCE。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N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政法题库地方公务员分类
0
政法
地方公务员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冬天窗户紧闭的房屋内用煤炉取暖,有时会发生煤气中毒,其原因是()。
某国内企业在发展中面临困境,通过在海外投资设厂、国家收购并购、与海外企业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等方式,加快进入国际市场,从而东山再起,成为国内行业的领头羊。据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王某贩卖盗版光碟被文化局查处,罚款1000元。王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复议机关也维持了处罚决定。王某逾期不履行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如何处理?()
民事主体,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下列不属于民事主体的是()。
下列关于《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的说法,错误的是()。
“紫荆绽后白莲开,喜事翩跹接踵来。神州大地齐欢庆,‘一国两制’添新彩。”这首诗最可能创作于()。
人类在太空中发展起来的技术可以为人类造福,但太空活动留下的大量航天器残骸等太空垃圾却可能给人类带来巨大的危害。这段话反映的哲学原理是()。①矛盾双方逐渐融合趋向一个无差别的统一体②矛盾双方相互对立、相互分离的趋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下列有关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说法,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导致特发性血小板减小性紫癜患儿出血的主要原因是()
男性,38岁,胃大部切除、毕II式吻合术后20天,进食后30分钟上腹突然胀痛,喷射性呕吐大量不含食物的胆汁,吐后腹痛消失,最可能的原因是
维生素A的含量测定法维生素E的含量测定法
某机关法定代表人甲安排驾驶员乙开车执行公务.乙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甲遂临时安排丙出车,丙在途中将行人丁撞成重伤。有关部门认定丙和丁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同等责任。关于丁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2009—卷三—69,多)
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做过载试验。
在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最近1年的净利润可以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行政管理部门王某前来报销差旅费3500元(原预借2000元),财务部门补足其现金。会计入员应当填制的记账凭证是()。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材料1不管从建国初期的“一穷二白”过渡到“一大二公”的起点,还是改革开放30年的经济高速发展,我国都无法回避生产力水平整体低下的现实。事实上,不管是苏联、中国还是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均没有建立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力基础上。
在OSI参考模型中,【 】是计算机通信体系结构中最关键的一层。
Manystudentsfindtheexperienceofattendinguniversitylecturestobeareallyconfusingand【C1】______experience.Thelectur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