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在民事诉讼中,可以适用留置送达的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包括哪些?
在民事诉讼中,可以适用留置送达的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包括哪些?
admin
2012-08-16
28
问题
在民事诉讼中,可以适用留置送达的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包括哪些?
选项
A、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B、人民法院的裁定书
C、人民法院的调解书
D、出庭通知书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关留置送达的知识。
留置送达是指在向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送交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时,受送达人或者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送达人将诉讼文书依法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最高法院民诉意见第八十四条规定,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由此规定可见,之所以调解协书不适用留置送达,是因为对调解协议当事人在送达之前均有权反悔,其拒收调解书,意味着其对调解协议的反悔。故选项C应予排除。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N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法律事实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律事件,另一类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3万元作为定金,乙公司于2005年12月1日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甲公司于2005年12月10日前向乙公司支付10万元的货款,合同还约定了一方违约的,应向对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向甲公司交付
下列行为可构成共同犯罪的是()
以下是小许同学在学习《产品质量法》中的认识,其中正确的是()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任职资格是:
明西是甲国公民,金可是乙国公民,1995年明西和金可在丙国结婚并生小孩小西,甲、乙两国的国籍法规定两国采用的都是出生地主义,丙国采用血统主义,对于小西的国籍,下列哪些选项不正确?
李怀善将于2002年7月毕业于某高校电子工程专业本科,他的职业选择是当一名光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某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那么要达到这个目标,他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借款人文华公司以自己公司所有的办公大楼作抵押向某工商银行贷款100万元,现贷款到期,文华公司无力偿还。该工商银行因依法行使抵押权而取得了作为抵押物的办公大楼,该工商银行应当自取得之日起()内予以处分。
以下为我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有规定,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没有规定的内容有:
年满20周岁的华裔希腊籍公民罗伯特(男),一直随父母在希腊定居,在其回中国探望祖父母的时候与深圳年满20周岁的女孩朱丽娟结婚(希腊法律允许20岁男子结婚),并随即回到了希腊定居。后因婚后不合,朱丽娟回国在深圳提起离婚诉讼。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对其结婚行
随机试题
人本治疗模式认为,社会工作者最主要的任务是()。
简述品德不良的矫正方法。
A、Red.B、Orange.C、Green.D、Brown.C由女士所说的“Redforhighlevelsofsugar,saltorfat,orangeformedium,andgreenforlow”可知,绿色表示低
下列关于社会营销观念的叙述中,()是不正确的。
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各段管子间应导电。当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超过()时,应设导线跨接。
背景资料某五层框架结构标准厂房工程,工程结构简单、开工前施工图纸齐全,且现场已达到三通一平标准,建设单位决定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招标,最终确定A单位为总承包单位,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A单位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专用电梯工程为甲方
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在净利润基础上调整减少现金流量的项目是( )。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500万元,约定以甲位于一层的店面抵押给乙,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在抵押登记时,登记为以甲位于二层的店面抵押给乙。后甲未能按约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下列关于乙行使抵押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以下叙述中正确的是()。
Whataretheytalkingabou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