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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共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若家人共犯,止坐尊长;于法不坐者,归罪于其次尊长。侵损于人者,以凡人首从论。即共监临主守为犯,虽造意,仍以监主为首,凡人以常从论。
诸共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若家人共犯,止坐尊长;于法不坐者,归罪于其次尊长。侵损于人者,以凡人首从论。即共监临主守为犯,虽造意,仍以监主为首,凡人以常从论。
admin
202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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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诸共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若家人共犯,止坐尊长;于法不坐者,归罪于其次尊长。侵损于人者,以凡人首从论。即共监临主守为犯,虽造意,仍以监主为首,凡人以常从论。
——《唐律疏议》
根据上述文字,回答下列问题:
以上文字反映了唐律的什么原则?其基本内容是什么?
选项
答案
反映了共同犯罪的处罚原则。唐律把二人以上的共同犯罪,称为“共犯罪”,区分首犯和从犯;“造意”者为首犯,随从者为从犯,其罪减首犯一等。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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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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