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几部法典的结构体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dmin2017-08-21  27

问题 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几部法典的结构体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法经》中相当于近代刑法典总则部分的“具法”被置于六篇中的最后一篇
B、《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如将“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置于律首
C、《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二十篇
D、《永徽律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分为十二篇三十章

答案B

解析 《晋律》将《魏律》的《刑名》篇分成了《刑名》和《法例》,放在首要位置,完善了《魏律》的刑法总则部分。篇目从十八到二十,体例的设置、条文的安排更为合理,用词也更确切。所以B中有关《魏律》的说法是错误的,ACD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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