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4年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请分析:
(2014年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请分析:
admin
2017-06-14
28
问题
(2014年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请分析:
本条款中的“不能说明”包括哪些情形?
选项
答案
本条款中的“不能说明”包括:①行为人拒不说明财产来源;②行为人无法说明财产的具体来源:③行为人说明的财产来源经司法机关查证并不属实;④行为人所说的财产来源因线索不具体等原因,司法机关无法查实,但能排除存在来源合法的可能性和合理性的。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M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绑架妇女、儿童的,可以构成()。
在以下犯罪形态中,行为人实施了数个行为的有()。
某地税局局长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为乙的独资企业减税。随后,乙送给甲一张2万元、使用期限为1个月的购物卡。甲收下购物卡后忘记使用,导致购物卡过期作废,卡内的2万元被退回到乙的企业。关于甲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某甲晚上在街上看到一老人手上提一只包(包内有现金1000元),独自行走,甲就冲上前去,一把夺过老人的包就跑,因夺包时用力过猛,将老人带倒在地,老人摔成重伤。对甲按何罪处罚?()
下列犯罪构成要件中,属于犯罪构成必不可少的必要要件是______。
某医院在一次优生优育的图片展览中展出了某一性病患者的照片,并在说明中用推断性的语言表述该患者系性生活不检点所致。虽然患者眼部被遮,也未署名,但有些观众仍能辨认出该患者是谁。患者得知这一情况后精神压力过大,悬梁自尽。为此患者亲属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该医院。现
就要约所作的以下表述中, ( )的表述是正确的。
甲酒后到一洗浴中心进行足浴,发现为其洗脚的女服务员乙很漂亮,于是提出要与乙发生性行为,遭乙拒绝。甲便采取暴力欲强奸乙。乙在反抗中用修脚刀刺死了甲。乙的行为属于()。(2011年单选5)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区别的关键是()。
下列哪种行为人完全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随机试题
数据库系统的核心是()。
教育调查研究主要是以当前_________为研究对象进行的一系列研究活动,是社会调查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七千人大会”上系统阐述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是
评估急性胰腺炎病人的病情,最能说明预后不佳的是
护生小李,在带教老师的监督下进行静脉输液。因未严格查对床号、姓名,错将22床青霉素输入21床,导致21床病人发生过敏性休克而死亡。该事件属于
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最低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时,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下列关于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项目填列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甲公司2019年7月4日购入一项商标权,支付购买价款200万元,支付相关过户手续费12万元,为推广该商标权所生产的产品发生的宣传费20万元,支付注册登记费18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该项无形资产的入账成本为()万元。
设f(χ)连续且=3,则=_______.
下列各组软件中,全部属于应用软件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