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结束,某县一中学在工商银行办事处和镇政府门口张贴两张“成绩汇报”,除公布了本校部分学生的高分成绩外,还将该中学4名学生的不理想考分做了公布,引起4名学生及其监护人的不满。一周后,该中学又将此“成绩汇报”交给镇党政办公室。为此,4名学生状告学校侵犯名

admin2017-04-30  30

问题 期末考试结束,某县一中学在工商银行办事处和镇政府门口张贴两张“成绩汇报”,除公布了本校部分学生的高分成绩外,还将该中学4名学生的不理想考分做了公布,引起4名学生及其监护人的不满。一周后,该中学又将此“成绩汇报”交给镇党政办公室。为此,4名学生状告学校侵犯名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问题:该县中学的做法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侵犯了学生的什么权利?

选项

答案(1)该县中学的做法不合法。该中学公开张贴“成绩汇报”,虽然主观上无侵害原告名誉权的意思,但在客观上公布了学生不愿公开的成绩,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权和隐私权,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向4名学生赔礼道歉。 (2)学校的做法不合法的原因是:首先,学生享有受他人尊重,保持良好形象及尊严的权利。被告在没有取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其不愿公开的成绩公布于众,侵犯了原告的人格尊严权,对原告名誉造成了损害;其次,学生有权要求拥有私人的、不愿或不便让他人获知或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被告由于公布成绩,泄露了原告的隐私,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有不可推卸的过错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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