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上市公司,2017年8月1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公司5位管理人员股票期权,每位管理人员均获得1 000股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该公司股票市价为40元/股,约定在2018年2月1日起方可行权,行权价为20元/股,其中3位管理人员在2018年2月1日行权,

admin2019-10-22  33

问题 我国某上市公司,2017年8月1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公司5位管理人员股票期权,每位管理人员均获得1 000股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该公司股票市价为40元/股,约定在2018年2月1日起方可行权,行权价为20元/股,其中3位管理人员在2018年2月1日行权,行权日的股票市价为48元/股,另两位管理人员在2018年3月1日行权,行权日的股票市价为50元/股。计算该企业在2018年由于股权激励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为(     )元。

选项 A、100 000
B、144 000
C、200 000
D、244 000

答案B

解析 2018年2月1日,应确认的工资薪金支出=(48-20)×1 000×3=84 000(元);2018年3月1日,应确认的工资薪金支出=(50-20)×1 000×2=60 000(元)。税前共可扣除的工资薪金=84 000+60 000=144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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