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2人在某厂同一车间工作,某日上班时因甲不规范操作致乙右臂受伤致残。该厂已参加工伤保险,且乙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关于该事件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甲、乙2人在某厂同一车间工作,某日上班时因甲不规范操作致乙右臂受伤致残。该厂已参加工伤保险,且乙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关于该事件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21-06-28
39
问题
甲、乙2人在某厂同一车间工作,某日上班时因甲不规范操作致乙右臂受伤致残。该厂已参加工伤保险,且乙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关于该事件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乙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B、若乙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则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C、乙的医疗费用在甲赔偿之后,还可得到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
D、如乙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该厂另行安排的工作,该厂仍不能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答案
A,B,D
解析
《社会保险法》第38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A选项正确,当选。
《社会保险法》第43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B选项正确,当选。
《社会保险法》第42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由此可知,医疗费用不能在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中兼得。C选项错误,不当选。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独从本条规定来看,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题干中已告知乙受伤致残,肯定属于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所以用人单位不得以第40条规定的解除事由来解除劳动合同。D选项正确,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F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民事诉讼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当事人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14.3.81)
在甲某与乙某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中,甲某聘请天平律师事务所的赵成律师为其诉讼代理人,甲某在其给赵成律师的授权委托书中记明,赵成为全权代理人。此时,赵成律师无权代理下列哪些诉讼行为?()
居民甲与金山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商品房一套的合同,后因甲未按约定付款。金山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甲付清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中,甲的妻子乙向法院主张甲患有精神病,没有辨别行为的能力,要求法院认定购房合同无效。关于本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3年3月5日,已怀孕7个月的李娟和丈夫正在小区散步,迎面一辆摩托车驶来,李娟躲闪不及,被摩托车的扶手从侧面顶了一下肚子,骑摩托车的人正好是楼下的邻居大毛。大毛连忙下车问是否需要上医院,李娟一看是邻居,就说算了,没事儿。没想到到了晚上,肚子却痛得厉害起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甲公司提供材料和图纸,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设备。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王某与张某签订了奶牛买卖合同,约定2005年10月1日王某将自家的10头奶牛全部交付给张某。2005年9月30日,其中一头奶牛产下了一头小牛。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的货物存放在丙仓库中,甲公司将仓单交付给乙公司,让乙公司自行到丙仓库提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甲在一次爆炸中下落不明已近6年,其丈夫乙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以便再婚。死亡宣告生效后,就在乙准备登记结婚时,甲出现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小学生小毛10岁,父母被公司派出国工作3年,小毛的父母将监护职责委托给朋友张某。小毛与同学小亮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发生争吵,小毛将小亮的头打破。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胡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彗星公司缴纳房租。彗星公司收到后立即提出书面异议称,根据租赁合同,彗星公司的装修款可以抵销租金,因而自己并不拖欠租金。对于法院收到该异议后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13.3.84)
随机试题
Theoldmanhasthe______habitofforgettingtotiehisshoes.
临床上常用放射免疫技术检测的项目不包括
下列哪种情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国务院的职权范围?()
不属于经济发展的关键性问题是()。
学生参加课外活动要体现自愿原则,活动应以小型为主。()
法律援助是指国家对经济困难、无力支付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的公民予以救助,准予缓交或者免交法律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以保障其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保障制度。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法律援助的一项是()。
开花的塔黄零星分布在空旷的流石滩上,蕈蚊是如何及时发现它们的呢?原来蕈蚊头上的触角就像人类的鼻子,能感受__________不同的气味。开花的塔黄会挥发20多种化合物,其中一种不常见的化合物(二甲基丁酸甲酯)占所有化合物的30%左右。野外诱导试验证实,这种
中国人常会举全族之力兴建家庙,以此弘扬家族传承,彰显先祖荣光;集地方财力设立乡祠,以此纪念故土先贤,宣示人杰地灵。至于身处异乡的客商们,则集资兴建会馆,以乡谊抱团,互相帮衬彼此提携。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色。下列没有体现文中所指的“中国传统文化特色
保险索赔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