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7年1月1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A公司)就一商品楼开发项目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017年1月10日,经A公司同意,B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分包给C公司。C公司未经A公司和B公司同意,擅自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D公
2017年1月1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A公司)就一商品楼开发项目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017年1月10日,经A公司同意,B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分包给C公司。C公司未经A公司和B公司同意,擅自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D公
admin
2018-09-12
37
问题
2017年1月1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A公司)就一商品楼开发项目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017年1月10日,经A公司同意,B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分包给C公司。C公司未经A公司和B公司同意,擅自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D公司。
2017年2月1日,A公司与甲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A公司向甲银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同时约定将在建的商品楼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A公司与甲银行共同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2017年4月1日,该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给A公司,但A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2017年9月10日,B公司以A公司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主张对该商品楼拍卖受偿。甲银行因A公司逾期未还借款也于2017年9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对A公司的商品楼主张抵押权。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结合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在B公司与甲银行均要求对该商品楼行使受偿权利的情况下,谁的受偿权利更为优先?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B公司享有的受偿权利更为优先。根据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在本题中,尽管甲银行可以对商品楼行使抵押权,但B公司对该商品楼的受偿权优先于甲银行的抵押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Fd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3日,公司股票自2005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李某为其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3日,公司股票自2005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李某为其
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此说法符合法律规定。()
某工程的总承包人乙公司经发包人甲公司同意,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因丙公司完成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给甲公司造成200万元的经济损失。下列选项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某商场以低于进货的价格销售一批即将到期的商品。该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的规定,构成掠夺性定价。()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某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事项中,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作出决定之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有()。
如果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届满2年后,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股份有限公司的可由股东大会以一般决议通过的事项有()。
合同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不得向关联方提供资产租赁服务。()7.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全身性外科感染的叙述,哪项是错误的
A.apoAⅠB.ap0CⅡC.apoED.apoAⅡE.apoB48识别LDL受体的是
VitD缺乏可见
循行于上肢内侧中线的经脉是
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中,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体现的是()。
资产支持证券就是由()发行的、代表特定目的的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份额。
某工厂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生产一批设备,如果每天生产280台,可以提前3天完成;如果每天生产240台,就要再生产3天才能完成,问规定完成的时间是()天。
《红灯记》是现代题材京剧的代表剧目,叙述了抗日战争时期铁路工人、共产党李玉和一家,为保存党的机密,前赴后继与敌人英勇斗争的故事。()
A、B、C共三个进水口,A为主进水口,A水流的速度是B、C水流速度之和的两倍,B单独进水需要50小时将容器装满;B、C同时进水10小时后打开A,还需5小时才能将容器装满,问若A、C同时进水需要几小时将容器装满?
语言符号的意义是对它所指代的一类()的概括。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