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卷一第32题)下列哪些专利申请不能作为就相同主题提出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基础?

admin2018-06-28  37

问题 (2015年卷一第32题)下列哪些专利申请不能作为就相同主题提出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基础?

选项 A、在中国提出的外观没计专利申请
B、已享受过本国优先权的专利申请
C、不是第一次在外国提出的专利申请
D、已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

答案A,B,C,D

解析 A.根据《专利法》第29条第2款的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能够作为本国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应该是发明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因此,选项A中,在中国提出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能作为就相同主题提出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基础。故选项A正确,符合题意。
    B.C.《专利法》第29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无论是外国优先权还是本国优先权,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都要求是首次申请。据此。选项B“已经享受过本国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和选项C“不是第一次在外国提出的专利申请”都不是首次申请.都不符合作为在先申请的条件,都不能作为就相同主题提出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基础。故选项B、C正确,符合题意。
    D.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2条第2款的规定:“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但是,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一)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二)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三)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选项D“已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如果是本国申请,那么它不得作为就相同主题提出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基础。故选项D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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