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的二审程序,说法不正确的有( )。

admin2016-02-18  27

问题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的二审程序,说法不正确的有(     )。

选项 A、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服都可以上诉
B、可以上诉的裁定只限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异议的裁定
C、被上诉人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
D、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必须由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E、二审一律不开庭审理

答案A,D,E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二审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裁定不能上诉。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必须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所以选项D说法错误。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所以选项E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B42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