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的( )享有的法定权利。

admin2014-11-07  48

问题 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的(       )享有的法定权利。

选项 A、先履行方
B、后履行方
C、双方当事人
D、财产状况严重恶化的一方当事人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不安抗辩权。根据《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可见,不安抗辩权的主体应是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因此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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