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如何确定征税?其税基如何确定?

admin2018-09-25  29

问题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如何确定征税?其税基如何确定?

选项

答案“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委托方为纳税人,受托方为代收代缴义务人,以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税,没有的,则组成计税价。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实行复合定价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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