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刑罚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admin2015-12-30  23

问题 试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刑罚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选项

答案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刑罚制度改革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 第一方面是法定刑的规范化。魏《新律》将法定刑分为死、髡、完、作、赎、罚金、杂抵罪数种。晋律定刑为五种,计:死、髡、赎、杂抵罪和罚金。其中死刑三等,髡刑四等,赎、杂抵罪和罚金各五等。《北魏律》定刑为六,计:死、流、宫、徒、鞭、杖。《北齐律》承其后,最终确立死、流、徒、鞭、杖五刑,为隋唐以后死、流、徒、杖、笞的刑罚体系奠定了基础。 第二方面是使刑罚趋于宽缓,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免除宫刑,进一步废除肉刑。自汉文帝改革刑制以来,宫刑时用时废。《北魏律》还把宫刑作为一种法定刑。西魏文帝大统十三年(公元547年)、北齐后主天流五年(公元569年),先后诏令废除宫刑,从此宫刑不复作为一种法定刑。 其次,连坐的范围有所缩小。秦汉以来连坐的范围甚广,特别是出嫁妇女既随夫家受戮,又随父家受戮。曹魏时期所定《新律》缩小了连坐的范围,并开连坐不及出嫁女的先例。南朝《梁律》进一步缩小连坐的范围,创连坐妇女免处死刑的先例。《北魏律》虽然规定连坐的范围较广,但孝文帝以诏令特加缩小:非干名犯义之重罪者,连坐处死皆止自身。 再次,定流刑为减死之刑。秦汉以降的死罪减等之刑──徙(迁)刑至此时已改为流。北魏、北齐均按“降死从流”原则,将流刑降为法定刑,从而填补了自汉文帝改革刑罚以来死、徒二刑间的空白,为隋唐时期刑罚制度的完善奠定了基础。北周律又分流刑为五等,计:二千五百里、三千里、三千五百里、四千里、四千五百里。隋唐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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