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4年10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4日,与甲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向甲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该批商品标价为550万元。由于甲公司批量购买,东安公司给予甲公司20万元的商业折扣,同日商品发出,该批商品的成

admin2015-05-26  35

问题 东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4年10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4日,与甲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向甲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该批商品标价为550万元。由于甲公司批量购买,东安公司给予甲公司20万元的商业折扣,同日商品发出,该批商品的成本为460万元。东安公司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尚未收到。合同约定现金折扣的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2)8日,上月销售给乙公司的一批商品由于质量问题被全部退回。东安公司根据乙公司提供的销货退回证明单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的价款100万元,增值税税额17万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60万元。东安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了上述款项。
(3)17日,东安公司收到了甲公司支付的扣除现金折扣后的购货款,并存入银行。
(4)20日,东安公司将一项商标权出租给丙公司,一次性收取三年租金159万元,并存入银行。东安公司向丙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注明的价款150万元,增值税税额9万元。根据合同约定,东安公司提供与该商标权有关的后续服务工作。该商标权的月摊销额为3万元。
(5)25日,东安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代销协议,协议约定东安公司委托丁公司销售一批成本价为800万元的产品,东安公司与丁公司结算价格为1000万元,并按结算价格的5%向丁公司支付代销手续费。当日东安公司将产品发给丁公司。
(6)28日,收到市国税局即征即退的增值税98万元。
(7)30日,东安公司一批产品可能发生减值,经减值测试该批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为1520万元,该批产品的账面余额为1550万元。
其他资料:当月东安公司发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22万元,管理费用45万元,销售费用15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东安公司将商标权出租给丙公司时应当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

选项 A、借:银行存款159   贷:其他业务收1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
B、借:银行存款159   贷:其他业务收入4.17  递延收益145.8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
C、借:银行存款159   贷:其他应付款1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
D、借:银行存款159   贷:递延收益1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

答案B

解析 如果合同协议规定使用费一次支付,但提供后续服务的,应按提供的服务期分期确认收入。东安公司2014年10月份应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150÷3÷12=4.17(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15co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