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人民检察院报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09年4月6日以贪污、受贿嫌疑将县人大代表李某逮捕,同月26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5月20日县人民法院对李某做出一年管制的判决。李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于

admin2014-01-12  42

问题 某县人民检察院报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09年4月6日以贪污、受贿嫌疑将县人大代表李某逮捕,同月26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5月20日县人民法院对李某做出一年管制的判决。李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于同年7月2日做出撤销原判、宣告李某无罪的终审判决。2012年5月10日李某以对其错误逮捕、判决为由,向县人民法院请求赔偿,请求赔偿其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误工损失、参与刑事诉讼费用以及精神损害费共计8000元,并要求为其恢复名誉。
    问题:(1)李某是否超过赔偿请求期限?
    (2)李某向县人民法院请求赔偿是否正确?
    (3)李某的赔偿请求是否都能得到实现?
    (4)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选项

答案(1)李某末超过赔偿请求期限。 (2)李某向县人民法院请求赔偿是正确的。 (3)李某的赔偿请求不能全部实现。 (4)关于赔偿方式,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2条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第二,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对有《国家赔偿法》第3条和第17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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