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通过诉讼程序解除收养关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2021-12-15  48

问题 下列关于通过诉讼程序解除收养关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送养人与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送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收养关系
C、人民法院审理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件,不应当进行调解
D、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解除收养关系的民事诉讼

答案C

解析 AB两项,养子女成年以前,一般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成年后,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收养关系。CD两项,根据《收养法》的规定,通过诉讼程序解除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解除收养关系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理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依法判决准予解除或不准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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