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水闸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编制,招标文件规定,仅对水泥进行价格调整,价格调整按公式△P=P0(A+B×Ft/F0一1)计算(相关数据依据中标人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工程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

admin2017-11-03  37

问题 背景资料
某水闸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编制,招标文件规定,仅对水泥进行价格调整,价格调整按公式△P=P0(A+B×Ft/F0一1)计算(相关数据依据中标人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工程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5%,按5%的比例从月工程进度款中扣留。施工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立即进行施工招标。
事件2:A、B、C、D、E五家投标人参与投标,A的投标文件所载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评标委员会向其发出了要求澄清的通知。施工单位按时递交了答复,修改了工期计划,满足了要求。评标委员会认可工期修改。
事件3:投标人B填报的施工临时工程分组工程量清单见下表。

事件4:发包人与C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见下表所示。

工程实施中,三月份经监理审核的结算数据如下:已完成原合同工程量清单金额300万元,扣回预付款10万元,变更金额6万元(未按现行价格计价)。
合同条款中关于双方的义务有如下内容:
(1)负责办理工程开工报告报批手续;
(2)负责提供施工临时用地;
(3)负责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预案;
(4)负责直接管理暂估价项目承包人;
(5)负责组织竣工验收技术鉴定;
(6)负责提供工程预付款担保;
(7)负责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事件5:经承包人申请,监理单位、发包人同意,闸门制作及安装工作由分包单位承担。监理单位发现闸门安装存在质量问题,向承包人下达了整改通知。承包人以该项工作已经监理单位批准、发包人同意分包为由,未接收整改通知,并建议监理单位直接向分包人按要求进行了处理,花费1万元。
    分包人完成分包工作后,向监理单位提出了支付申请。监理单位受理了申请但不同意分包人所提出的工程延期和费用补偿的要求。
问题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有关规定,事件1、事件2的处理方式或要求是否合理.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事件1不合理。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 4号),施工招标应该在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事件2不合理。工期超期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应向施工单位发出要求澄清的通知,也不能认可工期修改,该投标文件应按无效标处理。

解析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②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已经安排;
③监理单位已确定;
④具有能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已与设计单位签订适应施工进度要求的图纸交付合同或协议;
⑤有关建设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和移民搬迁的实施、安置工作已经落实或已有明确安排。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时,投标人澄清和补正投标文件应遵守下述规定:
④投标人不得主动提出澄清、说明或补正。
②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③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④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仍有疑问时,可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应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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