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卷一第17题)专利权人王某发现李某未经许可而实施其专利,遂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主张其实施的技术方案属于现有技术,因而不侵犯王某的专利权,同时李某还主张,该专利权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应当被宣告无效,并提供了充足的证据。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dmin2018-06-28  26

问题 (2014年卷一第17题)专利权人王某发现李某未经许可而实施其专利,遂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主张其实施的技术方案属于现有技术,因而不侵犯王某的专利权,同时李某还主张,该专利权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应当被宣告无效,并提供了充足的证据。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选项 A、人民法院应当就该专利权是否有效进行审理
B、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告知李某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C、人民法院认定李某实施的技术方案为现有技术的,可以直接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D、人民法院认定李某实施的技术方案为现有技术的,可以直接判决李某不侵权

答案D

解析 A.C.《专利法》第45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可见,受理并审查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及认定专利权无效的机关是专利复审委员会,而不是法院。故选项A、C错误,不符合题意。
    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中止诉讼:(一)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或者专利权评价报告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事由的;(二)被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使用的技术已经公知的;(三)被告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所提供的证据或者依据的理由明显不充分的;(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中止诉讼的其他情形。”本题中,李某提供了充足的证据证明该专利权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则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该诉讼程序。故选项B错误,不符合题意。
    D.《专利法》第62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
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据此,人民法院认定李某实施的技术方案为现有技术的,可以直接判决李某不
侵权。故选项D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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