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逐步完善体现在哪些方面?

admin2015-04-17  30

问题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逐步完善体现在哪些方面?

选项

答案(1)党的领导制度得到了完善和加强。这方面工作主要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加强党的领导机构和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成立中央书记处的决议。1982年,党的十二大后党中央形成了中央书记处、中央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会三个层次的领导体制。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了全面恢复和加强。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划分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范围,扩大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加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建设,设立9个专门委员会;赋予省级人大及常委会制定地方法规的权力;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修改选举制度,实行县级人民代表的直接选举和差额选举。这使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法制轨道上获得了巨大进展。 (3)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巩固和加强。共产党基于对新的历史时期多党合作制存在的必要性和客观性的正确认识,提出了共产党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使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史为密切和协调,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4)国家立法、司法、监督制度也进一步完备,法制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近30年中,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分别进行了为数众多的立法活动。其中,最重要的立法工作,是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宪法。重新制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等,大大完善了国家机关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曾经被全面取消的国家监察机构于1986年重新建立并日趋完备。先后制定和颁布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20世纪90年代,中国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纲领和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入了一个稳定又积极的发展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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