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该公司2004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①12月10日与A公司签订协议,向A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总额为20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另外签订补充协议规定,

admin2009-11-14  22

问题 甲公司为一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该公司2004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①12月10日与A公司签订协议,向A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总额为20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另外签订补充协议规定,甲公司须在2005年7月1日之前将该批商品购回,回购价格为250万元(不含增值税),该批商品已经发出,甲公司已经收到款项,已知该批商品的销售成本为160万元。
   ②12月20日,与D公司签订合同,向D公司销售一台设备,销售价款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D公司已经预付了20%的款项,剩余80%的款项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③12月25日接到C公司的通知,由于商品质量存在问题,C公司要求退货,甲企业经检查后同意退货,该批退货的销售收入为1 000万元(不含增值税),销售成本为800万元,甲企业已经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给C公司,并用银行存款支付了该笔退货款,退货已经收到并验收入库。
   要求:
   (1)对上述业务,甲公司当期是否应确认收入并说明理由?如果能确认,确认金额为多少?
   (2)编制上述相关业务的会计分录。

选项

答案(1)对于业务①,不应确认收入。由于该项销售属于售后回购,对于售后回购,根据会计制度规定,不确认收入。 对于业务②,不确认收入,因为安装过程是一个必需的步骤,只有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公司才能确认收入。 对于业务③,属于销售退回,应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 (2)借:银行存款 2 340 000 贷:库存商品 16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000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400 000 借:主营业务收入 10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700 000 贷:银行存款 11 700 000 借:库存商品 8 00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8 000 000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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