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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dmin
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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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
答案
C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006条第1款的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因甲是精神病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故A选项错误。
根据《民法典》第35条第1款的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举轻以明重,对被监护人财产的处理尚且如此,对被监护人活体器官的捐献更应作严格的限制。所以,甲的父母以监护人的身份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并非为了被监护人甲的利益,该捐献行为不能认定为有效,故B选项错误。
根据《民法典》第1006条第3款的规定,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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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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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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