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案例一:被告人甲某(非中国籍),某外国航运公司工作人员。该外国航运公司租用我国某远洋运输公司一远洋货轮及部分船员,甲某随货轮工作。当货轮行至公海区时,甲某与该远洋运输公司的乙某产生矛盾,由于双方语言障碍,致使沟通中误解加深,甲某为泄愤,顺手拿起甲板上的斧子
案例一:被告人甲某(非中国籍),某外国航运公司工作人员。该外国航运公司租用我国某远洋运输公司一远洋货轮及部分船员,甲某随货轮工作。当货轮行至公海区时,甲某与该远洋运输公司的乙某产生矛盾,由于双方语言障碍,致使沟通中误解加深,甲某为泄愤,顺手拿起甲板上的斧子
admin
2016-04-14
61
问题
案例一:被告人甲某(非中国籍),某外国航运公司工作人员。该外国航运公司租用我国某远洋运输公司一远洋货轮及部分船员,甲某随货轮工作。当货轮行至公海区时,甲某与该远洋运输公司的乙某产生矛盾,由于双方语言障碍,致使沟通中误解加深,甲某为泄愤,顺手拿起甲板上的斧子砍向乙某,致使乙某身受重伤。
案例二:2003年10月,被告人和某伙同缅甸人腊某(在逃),在缅甸购得鸦片8500克。和某和腊某将鸦片背入我国云南境内广蚌寨农民徐某(另案处理)家中,由徐某带路,3人将鸦片运往缅甸洋人街贩卖。同年12月,和某将10000克鸦片从缅甸运入我国境内广蚌寨,藏放在徐某家中,2人准备将鸦片运往缅甸洋人街时,被我公安机关抓获。检察机关以和某运输毒品罪提起公诉。被告方面辩称:和某系外国人,且其行为对我们国家和社会没有造成危害,只是将在国外购买的鸦片途经我国运到外国去贩卖,没有对我国公民的身体和健康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不应以犯罪论处。
问:
如果案例二中的被告人已经在缅甸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我国是否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选项
答案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尽管被告人在缅甸被追究过刑事责任,但仍然可以依据我国的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rpj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商业广告中,可以视为要约的是()。
在我国,自治条例是指()。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是()。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甲、乙两人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甲生气,挥刀砍向乙,致乙死亡。事后,甲与乙的妻子在中间人的调解下私了。后乙父母在得知儿子身亡后坚决不同意私了,向当地公安机关告发。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院,法院判处甲无期徒刑,同时判决甲向乙家属承担民事责任。就本案而言,
下列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可以适用留置权的是()。
个体工商户张山因购货急需,由其同乡好友马乃作一般保证人,向另一个体工商户王如林借款5万元,在借款合同上马乃以一般保证人的身份签字。后来,张山因经营不善,为逃债举家出走,下落不明。一年后债务到期,张山没有偿还债务。于是王如林直接向马乃索债。马乃以自己承担的是
被告人甲某,男,1967年生,曾在1991年7月因犯盗窃罪而被处7年有期徒刑,1996年1月被依法适用假释。被告人乙某,男,1976年生,曾因故意伤害罪于1998年10月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被告人丙某,男,1985年8月生,
婚姻关系因法院的离婚判决而终止,导致这一具体法律关系消灭的事实称为()。
蔡某想做生意,无奈手中缺钱,某日趁自己做生意的朋友律某之子小东放学之机,骗其到自己事先租用的一所房子内,打电话要挟律某用20万元换孩子。律某报警,蔡某发现后将小东杀死。对蔡某的行为应当()。
随机试题
(2012年04月)__________,即能满足购买者某种愿望的各种产品型号。
善补血、活血、调经止痛的中药是
手术后并发泌尿道感染的主要原因是
某水利工程项目分解后,根据工作间的逻辑关系绘制的双代号网络计划如图1F420140—5所示。工程实施到第12天末进行检查时各工作进展如下:A、B、C三项工作已经完成,D与G工作分别已完成5天的工作量,E工作完成了4天的工作量。问题:哪些工作是关
代理的特征之一是()。
对某目标进行100次独立射击,假设每次射击击中目标的概率是0.2,记X为100次独立射击中击中目标的总次数,则E(X2)等于()。
下列各句中,有歧义的一项是:
2
在一个C源程序文件中所定义的全局变量,其作用域为()。
有以下程序structS{inta;intb;);main(){structSa,*p=&a;a.a=99;pfintf("%d\n",_________);)程序要求输出结构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