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工程
某政府机关在城市繁华地段建一幢办公楼。在施工招标文件的附件中要求投标人具有垫资能力,并写明:投标人承诺垫资每增加500万元的,评标增加1分。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因设计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为了不影响按期开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
某政府机关在城市繁华地段建一幢办公楼。在施工招标文件的附件中要求投标人具有垫资能力,并写明:投标人承诺垫资每增加500万元的,评标增加1分。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因设计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为了不影响按期开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
admin
2012-10-05
41
问题
某政府机关在城市繁华地段建一幢办公楼。在施工招标文件的附件中要求投标人具有垫资能力,并写明:投标人承诺垫资每增加500万元的,评标增加1分。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因设计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为了不影响按期开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草图先行开工。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一: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在开工后又担任了另一个工程的项目经理,于是项目经理委托执行经理代替其负责本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对此提出异议;事件二: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将全部结构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事件三:在底板结构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为了不影响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连夜施工的同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了夜间施工许可申请,并对附近居民进行公告;事件四:为便于底板混凝土浇筑施工,基坑四周未设临边防护;由于现场架设灯具照明不够,工人从配电箱中接出220V电源,使用行灯照明进行施工。为了分解垫资压力,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公司的分包合同中写明: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后,总包单位才向分包单位付款,分包单位不得以此要求总包单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为了强化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总分包双方还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分包单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总包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全部由分包单位自己承担。
分包合同条款能否规避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付款责任?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分包合同条款不能规避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付款责任。理由:因为分包合同是由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不涉及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不能因建设单位未付工程款为由拒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qEP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题库二级建造师分类
0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级建造师
相关试题推荐
在劳动力组合管理中,公路工程的施工组织形式包括()。
在马歇尔试验检测技术中,评价沥青混合料抗塑性变形能力的指标是()。
背景资料:某高速公路第五施工合同段地处城郊,主要工程为路基填筑施工。其中K48+010~K48+328段原为路基土方填筑,因当地经济发展和交通规划需要,经各方协商,决定将该段路基填筑变更为(5×20+3×36+5×20)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箱梁桥,
背景资料:某施工单位中标建设一公路工程,该公路工程包括12km的路基路面和一桥梁工程。其网络图编制如下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路基施工中需要10多万m3的土方,填方采用松散的砂性土和黏土,含水量在25%左右。土方料场距填方处在200~
在软土路基施工中,对于高速公路,()的黏性土为软土。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坚持的安全生产方针有()。
对于土石填筑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施工时选择的机械与设备主要有()。
沥青路面封层的作用是()。
不属于湿弱地基加固的措施是()。
某路段挖方边坡由风化较严重的软质石构成,另一路段挖方边坡由易受侵蚀的土质边坡构成,两者都能采用的措施是()。
随机试题
夜晚蕴藏着无限宝藏:蟋蟀、青蛙高高低低的鸣唱,疏疏密密、远远近近的树叶的摇曳,深巷小楼中嘤嘤的儿啼……夜包容了太多你在白天听不到、看不到、闻不到的东西,只要你打开紧闭的心扉,用心倾听,夜的精灵就会跳到你的身边,陪你欢笑、陪你忧愁,陪你品味人生的点点滴滴。请
下列哪一种运动可以出现在结肠而不在小肠
患者,男,24岁。外伤后膝部活动受限,肿胀疼痛。摄左膝部侧位X线片如图所示,则影像学诊断为
关于胸主动脉瘤的叙述,下列不正确的是
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多可以在期货公司参股的( )家公司兼任董事、监事。
宋代教育的特点是()
社会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
WhichofthefollowingisNOTTRUE?Wecaninferfromthetextthat______.
YouwillhearaspeechattheSustainableBusinessinEastAsiaConference.Asyoulisten,forquestions1—12,completethenot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