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向某与石某签订了一份加工合同,向某提供原料,石某提供制成品。为保证石某履约,邵某为石某提供保证,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和保证责任的性质。为保险起见,向某要求石某提供财产质押,石某提供了质押。向某按合同要求提供原料后,将其债权转让给其弟弟,
向某与石某签订了一份加工合同,向某提供原料,石某提供制成品。为保证石某履约,邵某为石某提供保证,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和保证责任的性质。为保险起见,向某要求石某提供财产质押,石某提供了质押。向某按合同要求提供原料后,将其债权转让给其弟弟,
admin
2009-05-10
30
问题
向某与石某签订了一份加工合同,向某提供原料,石某提供制成品。为保证石某履约,邵某为石某提供保证,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和保证责任的性质。为保险起见,向某要求石某提供财产质押,石某提供了质押。向某按合同要求提供原料后,将其债权转让给其弟弟,此转让未经保证人邵某同意。石某在履约过程中,将其承担任务的一半转让给唐某承担,此转让经过向某的弟弟的同意,但未经保证人邵某的同意。之后,唐某完成的任务不符合要求,向某的弟弟要求邵某、石某和唐某承担连带责任,邵某和石某均拒绝承担责任。向某的弟弟随即向人民法
选项
A、保证合同成立之日起6个月
B、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C、保证合同成立之日起3个月
D、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个月
答案
B
解析
《担保法》第26条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0n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有一住所在法国的法国人某甲,在荷兰从事蜂房经营。某甲死亡后,其子女向法国法院提起继承之诉,依法国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依属人法,荷兰冲突法规定不动产继承依物之所在地法,两国冲突规范的规定内容相同。经法国法院查明:在荷兰,蜂房属于不动产,因而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荷
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在经国家有关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下列有关商业银行破产清算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是()。
人民法院对于提起的公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分别情形作出如下处理_________。
2001年9月,秦某起诉张某犯有重婚罪,人民法院受案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情节简单,于是决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下列有关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陈述中正确的是( )。
某外贸公司在缴纳了90万元的税款后,采取虚报出口的手段,骗得税务机关退税110万元,后被查获。对该公司处理不正确的有:
无业青年叶某在舞厅结识一女孩胡某,胡某青春、早熟、根本看不出只有13岁,叶某问她多大了,其谎称18岁,后胡某提出到叶某家中去玩,晚上二人自愿发生了性关系,叶某的行为应定:
某派出所合同制民警石某在夜间巡逻,看阮某形迹可疑,怀疑其为小偷,即把其叫到所里讯问。阮某否认偷了东西,石某便把阮某捆起来毒打,迫使其招认,结果造成阮某伤残。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甲某将某单位向其支付采购设备开具的一张限额30000元的转账支票,篡改为50000元,并填写相应的大小写金额和收款单位后,并提现20000元据为已有。则( )。
随机试题
已知z=ln=()
关于右侧肾上腺的解剖区域,正确的是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实行全面质量管理的环节是
E招标项目为20km管道铺设施工项目。项目作业内容主要有:挖沟、布管和焊接;主要作业程序是:挖沟、地面管道焊接、吊管入沟、沟内对管焊接、填埋。施工期为6月1日至8月31日,属于雨季。施工地点位于江淮丘陵地带,施工现场地表最大坡度达22°。管沟开挖尺寸为:深
在建筑物30m以上的金属门窗、栏杆等应用()与均压环连接。
背景某市新建小区雨水管线工程,直径1500mm,长1320m,管顶覆土约4.8m。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水泥砂浆抹带接口,90°混凝土基础;施工范围土质为硬塑的轻粉质黏土,无需降低地下水。由于场地狭小,无法采用机械开挖,项目部决定采用人工开挖:分两层
掌握学习理论认为,学生能力上的差异并不能决定他们能否成功掌握教学内容,而是在于他们()
(2017·河北)学生间认知方式差异主要表现在()
1,1,5,7,13,()
(1990年)某公司通过电台及报纸两种方式做销售某种商品的广告,根据统计资料,销售收入R(万元)与电台广告费用x1(万元)及报纸广告费用x2(万元)之间的关系有如下经验公式:R=15+14x1+32x2—8x1x2—2x12一1022;1
最新回复
(
0
)